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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组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01-05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作用,结合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需要和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际,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校发﹝2021﹞202号,见附件1)的规定,学校决定组建新一届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督导制度。学校组建本科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委员会指导和主管本科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研究院)组建本单位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指导和各学院(研究院)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和实施。

本科教学督导组实行聘任制,分专职和兼职督导员,专职督导员聘请退休教师担任,兼职督导员聘请在职在岗教师担任。

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为: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本科教学情况,了解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和本科教育发展趋势;

3.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优秀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4.热爱本科教学,熟悉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热心督导工作,富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客观公正,坚持原则;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教学督导员每届聘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督导遴选程序

1.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设专职组长1名,副组长2名,督导员20名左右,其中,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各10名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课督导员1-2名。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师自荐、学院(研究院)推荐,经学校领导审核遴选产生,由学校颁发聘书聘任。

各学院(研究院)应至少推荐2名校级督导组成员,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督导员。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应至少推荐1名兼职校级督导组成员。

请各学院(研究院)填写校级督导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邮箱jwczhk@cufe.edu.cn,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22。

2.各学院(研究院)本科教学督导组

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督导员6名左右,专兼职构成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研究院)参照《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要求自主聘任,并将聘任工作材料(如通知、组织过程记录等)和督导员名单(见附件3)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邮箱jwczhk@cufe.edu.cn,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22。

三、督导工作职责

(一)校级教学督导员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调研学校本科教学情况,分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2.每学期召开期初督导工作部署会,期末督导工作总结会,学期中至少召开一次督导工作研讨交流会;

3.开展随堂听课评课工作,深入了解教情学情,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填写听课记录,对教师课堂教学做出客观、公正评价,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善课堂教学效果;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部署,承担学校安排的课程类建设项目听课评课任务。专职督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6课时,兼职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

4.检查和评估教学过程规范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巡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检查,试卷、毕业论文及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性的检查等;

5.参加学校的重大本科教学活动;

6.定期以简报形式向学校反馈听课评价与教学建议,并根据每学期听课情况,撰写学期督导报告;不定期发布专项检查报告,反映当前学校本科教学问题,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或建设性意见建议;

7.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二)院级教学督导员的职责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校级教学督导员职责制定。

四、工作保障

校级教学督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拟定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协调教学督导组工作安排,编制教学督导工作报告,支持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等事项。

学校为校级教学督导组工作设立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于支付教学督导员津贴以及日常督导工作的开展。

各学院(研究院)可参照学校标准设立院级督导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开展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科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开展质量监控、保障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能力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校级教学督导成员,按要求完成院级教学督导组的组建。

工作联系人:蔡佳林 联系电话:62288890

邮箱:jwczhk@cufe.edu.cn。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

3.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汇总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月5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第一轮选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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